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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潍坊最新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标准

发表于2012-07-03

人民网潍坊7月1日电  从7月1日起,我市将实行新的《潍坊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新《办法》改变了以前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捆绑式”收费标准,取而代之的是更加细化的
“菜单式”收费标准,有效期至2017年6月30日。新《办法》实行“菜单式”收费标准
,将物业服务内容分为五大项,每个项目根据不同服务要求、设施设备配置情况,划分为
5个不同等级,每个等级收费不同。


发表于2012-07-03

原《潍坊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试行办法》是一种“捆绑式”收费标准,
权责不明晰,容易造成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纠纷,已不能完全适应目前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


发表于2012-07-03

面对这些新情况,市物价局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物价局的授权,
会同市住建局对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现状进行了调研,并多次召开由物业管理企业、
业主委员会等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同时借鉴其他城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先
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发表于2012-07-03

服务内容等级明确


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管理科工作人员给记者出示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新《办法》。
记者看到,在这份新的《潍坊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中,对于物业
服务的等级划分得详细,在5个等级中,多层住宅收费从每月每平方米0.2元
到0.65元不等,而与每个等级相对应的,后面详细罗列了绿化养护、清洁卫生、
秩序维护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发表于2012-07-03

“符合什么要求,就达到什么标准,不符合某一级别的要求,就只能将收费标准下调。
”这名工作人员说。他表示,这是我市普通住宅物业收费标准实行“菜单式”的体现
,改变了以前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捆绑式”收费标准。


发表于2012-07-03

所谓“菜单式”收费标准,是指将物业服务内容分为五大项,分别为综合管理服务、
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
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五项,每个项目根据不同服务要求、
设施设备配置情况,划分为5个不同等级,最高为一级。


发表于2012-07-03

每个服务等级对应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在上下20%浮动幅度内。
这种分等收费标准是一种指导性标准,对应的收费标准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发表于2012-07-03

空置一年以上减费用


针对此前不少市民反映,自己并不入住的房屋,却还要缴纳物业管理费一事,
新《办法》也作出了相关规定。

在物业服务收费付费起讫时间及空置房缴费办法方面,已竣工尚未出售或者
尚未交付的房产,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达到交付条件并且已交付的
房产,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或者房产使用人承担。业主自办理房产交付手续起
按月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也可以预收,但时间不超过半年。



发表于2012-07-03

房产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业主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一年后其物业
服务收费标准应当按本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的70%收取,并在物业服务合同
中约定。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发表于2012-07-03

前期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因开发建设单位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的原因,
造成小区配套设施和绿化环境未能达到交付条件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减
半收取,并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差额部分由建设单位补偿物业管理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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