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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产税/公积金/买房落户 最新买房政策大盘点

发表于2015-08-11
标签:买房政策 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 买房落户 新买房政策 

在潍坊买房,一定要关注最新的买房政策,近期又有哪些房产新政呢?你知道吗?房地产税法正式列入中国立法规划了,不动产登记信息2017年起可查了,山东公积金五大新政出炉了,允许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了,最关键的是想要在潍坊落户,有房住就可以了。


今天,房天下就为各位潍坊购房者盘点近期买房政策,看看对你有啥影响吧!

最新潍坊落户政策 潍坊城区租房半年以上可申请

潍坊市放宽进城落户条件,落户门槛从“有住房”降为“有房住”,今后符合条件的租房者均可以在潍坊落户。为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我市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放宽进城落户条件,今后户口在潍坊市辖区,在城区租房半年以上的就可以在房子上落户。

居住时间应以流动人口到公安机关登记的时间为准。此外,申请落户还需满足的前提条件是:第一,合法租住,房屋应在房管部门备案;第二,征得房主的同意;第三,出租者和公安机关签订房屋治安安全保证书。

对于户籍在潍坊市以外的人员,要通过租房在潍坊落户,租住时间为一年,其它条件不变。

潍坊落户的具体条件

1、“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以及合法租赁房屋”是制定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条件的基本标准,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

2、对被评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农民工、先进工作者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等条件之一的务工人员在市区合法稳定就业的,进城落户不受当地社会保险时间限制。

3、具有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或高级技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落户不受工作年限或社会保险限制。

4、对投资经商、兴办实业,以及依法经营的个体经营者,不受投资规模大小或经营时间的限制。

发表于2015-08-11

山东公积金五大新政出炉 取消贷款额与余额挂钩

8月6日,山东省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新举措。山东公积金新政包括五大方面:取消贷款额与职工账户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降低首套房、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扩展提取公积金的“家庭范围”,公积金将给予商业银行利差补贴,推进异地贷款、取消户籍限制。

山东将取消贷款额与职工账户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取消贷款额与职工账户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可以有效提高职工实际可贷额度。在降低首套房、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方面,山东省的“新政”规定: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20%,对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贷款不再执行30%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要求。

改善性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也进行了调整。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30%。

使用公积金的“家庭范围”也在扩大。原来规定只允许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增加了可提取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农民工在城市或农村新型社区购买自住住房,或依法依规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自住住房,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山东住房公积金“新政”规定,针对公积金个贷率较高的城市,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经公积金中心审批,由商业银行用自有资金发放贷款,公积金中心将给予银行利差补贴。


发表于2015-08-11

山东省房贷新政推进“商转公”

山东近日出台公积金贷款新政,住房公积金贷款率在85%以下的城市要积极开展“商转公”业务,允许缴存职工将已办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山东省近日出台《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介绍,除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率在85%以下的城市要积极开展“商转公”业务外,住房公积金贷款率在85%以上的城市将开展贷款贴息业务。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缴存职工的贷款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可试点由商业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利差补贴,补贴资金列入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


发表于201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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