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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潍坊物业公司的吸金大法 看看吧见识下

发表于2015-12-16
标签:物业管理 物业服务 企业 物业 物业公司 

业主花钱请物业公司服务,物业却成了“主人”,这种乱象在潍坊将得到改变!未来三年,潍坊只保留不超过500家企业,也就是这三年当中,会消失300家物业企业,一年100家,培育好大的,为市民服务好的企业就支持他,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变着法只想捞钱的,坚决撤销资质,他不给市民服好务,就砸他的饭碗。

1、垄断宽带

哪个运营商给物业出价高,就让哪个进驻小区!业主没的选择。

猫哥所住的潍坊某小区物业一直禁止移动宽带入驻,导致俺手机套餐免费赠送的20M宽带一直木法用,只能每年几百块安装物业允许的运营商的!

这种垄断式合作也导致服务不到位,大晚上的经常上不去网,找运营商人家说承包给物业了,找物业人家承包给个人了,找个人人家在喝酒吃饭或在外地,回去再说!


2、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

物业公司将物业管理用房对外租赁或自行开设盈利性门店进行盈利。

发表于2015-12-16

3、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物业公司挪用业主共有的维修基金进行投融资、购买理财基金、甚至地产开发,获取高额利润!


发表于2015-12-16

4、破坏绿化私建停车位

将原本的绿化地改建为停车位,收取包月停车费或临时停车费。本来是业主共有的绿化,却成了物业的敛财之地。

、安净水机

商家想要安装净水机,小区物业至少每年收取几千块地头费。越来越多的小区引入了净水机,但净水机要想入驻小区,商家需要向物业公司交“进门费”。

6、电梯广告

现在潍坊各小区电梯里广告满满的,形式也多种多样,电视的、海报的,刚拿到的某电梯广告报价表上标注,1个电梯广告挂牌每周费用300元!想想你小区里有多少个这样的牌子,可见物业每年都挣得腰包鼓鼓滴。


发表于2015-12-16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

小区规划区域内的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归全体小区业主,在这些公共场所内经营所得的广告收入,归全体小区业主。小区公共场所的经营性收入可以由小区业委会或者小区物业公司进行代管,但无论谁管理,首先要把这部分收入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维护和建设,并进行公示。


由于没有完善的监督制度,业主的维权意识又比较淡薄,这些收入在名义上都被充入了物业管理费,以此来弥补小区物业管理费用的不足。实际上,这些收入成了物业公司“灰色收入”的主要来源,这部分费用的可操作空间大,如果物业公司不按规定进行公示,很可能会把钱塞进自己的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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