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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潍坊低收入居民每季度可获得价格临时补贴

发表于2012-02-27

从2012年起,当季度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超过5%时,将启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为当季度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价格临时补贴数额计算公式为:每人补贴额=当季度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全市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当季度领取失业保险金月数。

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物价局等三部门通知,我市近日为去年下半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发放了价格临时补贴。据了解,2011年全年全市低收入居民基本费用价格指数同比上涨5.9%,同比涨幅超过5%,符合启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条件,经研究决定对我市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的标准为:每人补贴额=600元/月×5.9%×当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月数。

发表于2012-02-27
这算个好消息了吧。
发表于2012-02-27
没怎么看明白啊。
发表于2012-02-27
这是对失业的人才有的好处吧
发表于2012-02-27
潍坊的基本工资是多少?
发表于2012-02-27
这个低收入居民要申请的吗?
发表于2012-02-27
前提是要缴纳过失业保险金的,才能享受这种失业待遇吧。还是比较窄。
发表于2012-02-27
引用:搜fun小锐在2012-2-27 15:52:37写道:原帖
前提是要缴纳过失业保险金的,才能享受这种失业待遇吧。还是比较窄。

 
 肯定是针对那些缴了失业保险金的人。
发表于2012-02-27
引用:本人二奎在2012-2-27 15:34:11写道:原帖
没怎么看明白啊。

 
 看来对这方面了解的挺少啊。
发表于2012-02-27
引用:吃货光荣在2012-2-27 15:35:04写道:原帖
这是对失业的人才有的好处吧

 
 嗯,而且是交过失业保险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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