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未经验收,开发商强行交房属违法行为!
- 发表于2014-01-13
- 发表于2014-01-14
小溪办事明天(1月14日)18:00记者继续追踪报道。到时注意收看。
- 发表于2014-01-14
哎 真的没有通过验收吗
- 发表于2014-01-14
关键是这电话打不通啊
- 发表于2014-01-14
电话确实打不进去
- 发表于2014-01-16
继续
- 发表于2014-01-20
- 发表于2014-01-21
情况怎样了
小溪办事明天(1月14日)18:00记者继续追踪报道。到时注意收看。
哎 真的没有通过验收吗
关键是这电话打不通啊
电话确实打不进去
情况怎样了
今天晚上齐鲁电视台的小溪办事栏目播出一则新闻:济宁一房地产开发商未经主管部门验收,强行交房,记者就此问题,咨询律师,为违法行为。违约金计算到验收合格为止,由责任方承担。他们小区的业主全体拒签收房,而我们小区的业主······!!!
没签收的业主一起拨打齐鲁电视台小溪办事栏目的热线:0531—88881234转小溪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