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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希望盛世御景物能跟这样的小区多学习,共建各谐小区共同努力

发表于2009-12-27
顺天物业东方天韵物业处答东方天韵小区业主问

(宣传资料)
顺天物业东方天韵物业处答东方天韵小区业主问
1、物业费的收取的问题?
物业费的收取实行明码标价,亮证收费,每三个月收取一次,提前收取,前10天为缴费期,逾期每天收取3‰滞纳金。
2、已售地下车位的管理费?
地下车位的管理费为20元/月•辆,所收取的费用用于车位的灯光、通风,保洁及工作人员的工资。
3、公用水电费的问题?
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潍政法(2007)60号文件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对于业主自用的,要直接向业主收取;对于物业服务企业使用的,直接向物业服务企业收取;对于公共使用的,由业主分摊,按照合同约定收取。
4、租用地下车位车位费?
根据潍坊市物价局、潍坊市房产管理局2002年1号文件,小型汽车地下车位占用车位费180元/辆•月。
5、服务的范围?
对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交通、消防、环境卫生、绿化等事项,提供协助管理或服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二) 公共绿地、花等树木的养护管理;
(三) 住宅区的清洁服务,生活垃圾的清运;
(四) 住宅区内的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
(五) 车辆停放及公共场地秩序管理。
6、物业费的构成?
据(发改价格[2003]1864号)第十一条: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 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 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 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 费用;
(七) 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八)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九) 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基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服务成本。
7、已售住房未入住是否交物业费?
根据物业服务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3]1864号)文件第十六条规定如下: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由于房屋者(业主)已经领取了钥匙,不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所管,业主也应当全额交纳物业管理费。
8、我们小区有什么平台可以交流?
客 服 电 话: 8795666
2 4小时服务电话: 8770978
东方天韵小区论坛:http://weifang.wsxq.com/wsxq122/bbs/

为了将我们的小区建设的更加美好,欢迎各位业主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与建议,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工作,我们将与全体业主共建和谐家园。
顺天物业祝大家阖家欢乐事业发达!

发表于201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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