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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嫌给的工资少 一气之下烧了老板的车

发表于2014-04-28

在搬家公司干了不到半个月,嫌老板给的工资少,从山西来潍打工的冯某一气之下放火烧了老板的厢货车。4月25日,冯某被奎文警方抓获并刑事拘留。

        4月21日凌晨,停放在奎文区北宫东街一家单位宿舍楼下的白色厢货车忽然间火光冲天,有人发现后拨打了110和119电话,虽然消防官兵很快将火扑灭了,但厢货车已被烧得只剩下空架子。

        奎文公安分局大虞派出所民警在现场调查了解到,被烧毁的厢货车属于该宿舍院内一家搬家公司,价值七八万元。在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了一条重要线索,不久前从该搬家公司被辞退的冯某与公司老板有矛盾,曾扬言要烧了老板的车,而且在事发前晚还曾打来电话威胁,作案嫌疑大。

        4月25日,民警在潍坊火车站一个小旅馆内将冯某抓获,冯某承认了自己纵火烧车的事实。37岁的冯某是山西人,曾因盗窃罪、抢劫罪分别被判刑。今年3月25日,冯某来到这家搬家公司当搬运工,干了还不到半个月,就嫌累不想干了,结算工资时与老板发生纠纷。当时经派出所调解,老板给了冯某500元钱,两人达成一致后,冯某离开了该公司。事后,冯某回到山西老家,仍觉得老板给的钱太少,便又回到了潍坊,向老板要钱不成,便扬言要烧了他的车。

        4月21日凌晨1时许,冯某搭乘出租车来到搬家公司楼下,找到老板的白色厢货车后,将自己的外套脱下放在汽车左前轮与油箱间的空隙,用打火机点燃后便离开了。4月27日,记者从大虞派出所获悉,冯某因故意纵火已被刑事拘留。


发表于2014-04-28

这伙计还真奇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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