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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购房买对位置更要选好物业 选物业需把握四点

发表于2013-06-19

对很多刚需一族来说,买一个属于自己的房子是人生中开心的一件事,可是如何选择地段,选择物业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小张是一个软件工程师,来成都已经工作两年多了,现在手头有一点钱,差不多够一套小房子的首付,因为在天府软件园工作,所以打算在中和或者华阳买一套小两居,可是又觉得距离市区太远,虽然未来会有,但现在要去市区办事或者娱乐就不是很方便了。

除了能买到好房子,物业的服务也是他所担心的,“现在很多小区的物业服务根本不到位,平时我住的那个小区陌生人都可以随随便便就出”小张说。不知道未来的规划是否能实现,不了解楼盘物业的是不是很好,是很多年轻人买房最为担心的问题。

 

发表于2013-06-19

位置:

只买对的不买贵的
“以前成都本土人都觉得南边和西边是好地方,但是这两年北改和东边天府门廊建设的出现使原本成都人眼中东贫北乱南福西贵的观念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华宇集团四川公司执行总经理陈思渝说,“而现在很多刚需人群更看重的是产品的实用性和地段”。

买房子本来就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我们买到的不仅仅是一个房子,还有它的居住环境、配套设施以及未来的发展空间。而华宇集团就是看中了这些,连续在龙潭寺和攀成钢地区拿地,这也是华宇看到了北边和东边未来的发展空间。

虽说现在东边和南边的建设和规划比较完善,但房价却一直居高不下,对不少刚需族来说在这两个方向购房压力确实很大,所以,如果经济能力不是很强,完全可以考虑在北边和东边置业,未来发展的空间不言而喻。选择贵的,不如选择对的。

服务:

 

发表于2013-06-19

服务:

选择物业把握四点

房子不仅仅是一个居所,更是能让人在这个城市有一种心灵的归宿感,所以,在有相同选择而犹豫不决的情况下就要去比较物业了。“现在很多开发商都拥有自己的物业,为了就是让业主感受开发商的后续服务是没有断掉的,比如万科和龙湖自己物业就的不错,而我们华宇集团也在物业方面下了大力气,如今正在加强成都这边的物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从业人员的素质,努力让业主感受到我们华宇人认真负责的态度。”陈总如是说。

开发商的实力和产品质量固然很重要,但物业管理的服务情况却影响着之后的生活品质,所以看好房子之后,了解小区物业的情况就显的尤为重要了。一般情况下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考察物业:1、物业管理规模是否够大。2、管理经验是否足够。3、物业公司的背景和口碑如何。4、此项目物业有什么特色。紧紧把握这四个要点,才可能保证日后的生活质量。

 

发表于2013-06-19

事件四:设施维护费装进“腰包”对于一个新建小区而言,设备都是新的,头一年维护责任都归设备厂商,其后至少三到五年内也不容易出大的故障,因此这期间的物业费多一半都被物业赚走了。比如小区绿化费,在业主入住时物业公司就开始收取,但如果新小区的绿地在入住时尚未建成,那么这笔费用就流入了物业公司的腰包。等次年绿地建成了,绿化费照收不误。仅仅绿化费这一项上,物业公司就能白赚一年的钱。由此可见,房地产商为何愿意给楼盘配上自己的物业公司就不难理解了。对于一个新小区而言,物业公司是相当赚钱的。随着小区的年限变长,日积月累的问题日益暴露时,一个老小区想找到愿意接手的物业公司是很难的。

发表于2013-06-19

事件五:业主不知公共设施的收益哪去了新的《物权法》规定,电梯间、外墙等属于公共设施,产权归全体业主。这些共用场所要经营广告,首先要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其收入也应归全体业主。按照《物权法》,电梯间、大堂入口往往都有时时更换的广告,这部分广告收入,属于利用公共空间经营所得,理应归全体业主。然而,即使业主在账目上能够看到这笔收入,它却不会被发到业主手中。因为按规定,这些钱应该用于补充物业费的不足、业主的其他各项开支或规划房屋的维修基金和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物业从中可以收取一些管理费。但问题在于,房屋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基金被物业公司花在了哪里?花了多少?业主往往既不知道自己赚了多少钱,也不知道钱是被如何花掉的,钱都在物业手中,业主没有知情权和支配权,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普遍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发表于2013-06-19

事件七:物业只能收“违约金”在法律层面上“滞纳金”只针对向机关交付费用的概念。比如水电费,延迟交付费用就需要支付滞纳金。而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两者之间形成的是服务合同关系,双方应经过平等协商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可见,如果业主没能按时交付物业费,物业公司也只能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规定收取违约金,而非滞纳金。

 

发表于2013-06-19

事件八:遇上被盗窃可以追究物业在很多小区,物业都向业主承诺,小区实行封闭管理,为业主提供24小时在岗值班、巡逻保卫服务,做好小区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事实上,尽管有值岗人员,有巡逻人员,甚至还增加了技术防范设置,但盗窃事件却仍然无法杜绝。《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业主家中被盗,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要根据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的具体约定进行分析。当业主家中财产失窃,物业公司又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时,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物业公司有明显失职情形,并且这种失职与业主家中被盗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比如可让物业公司举证:保安人员未脱岗,监控系统全面良好运作,可疑人员被盘查询问等,如果不能证明,则物业公司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发表于2013-06-19

事件九:物业管理费可以协商通常情况下,物业公司收取多少物业费由物业公司单方面定价,规定多少,业主就需要缴纳多少。但事实上,物业费并不应该由物业公司一方自行定价。在一些基本项目上,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收费标准,余下服务项目,如绿化费、高低楼层费等,业主可以与物业公司商议定价。一位业内人士建议说,如果物业公司以物价上浮或者人力成本增加为由要上涨物业费时,可以通过物业费收支分析来确定物业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上涨多少,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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