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善水的各位业主,准邻居们。此贴希望对我们有用。认识律师或懂法律的朋友们给点建议

发表于2015-04-03

面积误差:根据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实测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房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要求退房。开发商应在买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退还已交房款,并支付已付房款利息。如购房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开发商返还购房者,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买受人。 

此贴希望对我们有用,认识律师或懂法律的朋友给个建议

    发表于2015-04-04
    这就像是买东西,看好了东西,讲好了价钱,付了钱,又要,这纯粹是商业欺诈。这也充分说明,该开发商很不讲信誉,是个地地道道的奸商,购房者买房时要注意了。
    楼主讲的很对,已购房者要联合起来维权。业主们最好是建立一个联系沟通方式。
    发表于2015-04-09

    已创建群qq群 304998925。业主们可也在群里讨论下,或留个联系方式。。。。。。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