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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置业顾问忽悠买房者的几个惯用伎俩

发表于2013-01-18

1、请求成交法:
看准成交时机:主动求成交,保持自然的成交态度,避免过大的成交压力。
2、假定成交法:
假定客户已经接受置业顾问们的建议。诱导客户促成交易。如:“先生那就三楼那一套好了,”“订金500元,先生是付现金吧!”“在这个地方签字就行了”。
3、“二选一”成交法:
为客户设计出一个有效成交的选择范围,使顾客只在有交之成交范围内进行的成交方案,“您喜欢二楼还是三楼”,“首付4万您开支票还是付现金”,“先生房子登记您的名字是您还是夫人?”

发表于2013-01-18

4、小点成交法(或避重就轻法):
先在一些次要的,小一点的问题上顾客达成购买协议或取得一致性看法,再逐步促成实质交易的一种成交技巧。如:“首付款先付2万元,剩余2万一个星期内付清,”
5、公众成交法:
利用顾客的从众心理促使顾客立即购买产品的一种成交技巧,它适用于从众型的顾客。如:“某日我们一天签出十二套这样的房子,大家对这房子的××××(户型、环境、、针对各种客户突出重点不同)喜欢认可”。
6、反复陈述优点法:
当顾客提出反论时,销售人员应坚持不懈地克服并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我们产品的优点,并带动顾客,让其亲自操作、或触摸,使其身临其境终至忘我境界,“先生:您敲敲这门,还有这塑钢窗,这是用的×××材料,具有隔音,保温效果,保证用它二十年后仍象新的一样。”

发表于2013-01-18


是不是置业顾问都会忽悠的

发表于2013-01-18

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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