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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潍坊市民遭遇"一房两卖"交钱1年多才知房子已被卖

发表于2014-06-27

 交钱1年多,才知道房子登记在了别人名下。青州居民刘女士遭遇一房两卖后诉至青州法院,最终挽回了“成本”。26日,法院希望借此提醒市民,买房时应提前查询登记、销售等相关信息,多个心眼。

2011年夏天,青州居民刘女士与当地一家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并一次性支付了全额房款27万多元。

随后,刘女士开始要求房地产公司协助办理房产证,但该公司却以种种理由推托,一直拖到了2012年10月份。刘女士觉得事情不对,就到房管部门进行了查询,这时才得知该套房子已经在2009年9月售出,并办理了备案手续。

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刘女士在2013年底将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房款并赔偿装修费用等损失共计30多万元。

青州法院经审理查明,由于刘女士无法提供切实有效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装修费用,故无法支持其在这方面的诉求。法院最终判决解除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公司赔偿刘女士所有购房款及相应利息,总额并没有超过30万元。

26日,法院审判人员告诉记者,虽然刘女士挽回了购房“成本”,但其中仍然存在不小的隐性损失,如装修费用、房价上涨等。但拿到赔偿款后,刘女士一家人已经十分高兴,还专门给法院送来锦旗。普通家庭购买一套住房不容易,千万要提前查询该开发商的资质及房产登记等信息,甚至可以提前咨询律师,防止出现意外。


发表于2014-06-27

真是之大无奇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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